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修订)》是关于河北省土地资源管理和利用的重要法规。该条例的修订旨在适应新时代土地管理的新要求,更好地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土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土地权益等。
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土地行为,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体现国家意志导向,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谋划顶层 设计和总体部署,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选择和目标 任务。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底数、底盘、底线和约束性指 标。
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包括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和规划用地布局、结构、用途管制要求等内容,明确耕地保有量、建设用地规模、禁止开垦的范围等要求,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综合利用地上地下空间,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区域性专项规划包括海岸带规划、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规划、城市群和都市圈规划,以及跨行政区域或流域的国土空间规划等;行业专项规划是以空间利用为主的某一领域专项规划,包括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军事设施,国防安全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
研究优化产业和城镇空间布局,注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做好存量土地开发利用和空间品质提升。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坚持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对外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包括: 体现战略性: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协调性、操作性、权威性。 提高科学性:要统一规划数据基础和规划期限,谋划全域全要素、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本题考查是编制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要求包括:(1)体现战略性;(2)提高科学性;(3)加强协调性;(4)注重操作性。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主要包括: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和注重操作性。首先,国土空间规划应体现战略性。规划需要全面分析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要求,明确规划的战略目标、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空间保障。
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发布。
法律分析:减少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数量,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及国务院指定城市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国务院审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国土空间规划的内容包括土地利用总体布局、城镇体系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等。其中,土地利用总体布局是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通过对土地利用类型、空间分布和功能定位的规划,指导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城乡发展。
国土空间规划设计,是讲自然地理格局、区域生态、土地利用、城市、乡村、工矿企业、风景旅游、矿产资源、水利交通等不同要素进行综合认知和整体规划设计。
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其国土资源进行科学合理配置和空间布局安排的综合性规划。它通过规划空间的开发、利用、保护、整治,以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说,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规划是指对一个国家的国土资源进行空间上的规划和布局,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发展的协调以及生态环境的保护等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的核心是对土地、水、矿产等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置。通过规划,可以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浪费和滥用。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确定规划目标: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目标和指导思想,包括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目标。确立明确的目标有助评估方案的效益。制定备选方案:制定多种备选方案,涵盖不同的发展思路和策略。每个备选方案包含具体的空间布局、用地规划、发展重点等内容。
六)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数量平衡、质量相当。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可持续发展,科学有序统筹安排生态、农业、城镇等功能空间,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质量和效率。
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由自然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编制,由党中央、国务院审定后印发。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务院批准。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主要包括: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强化权威性、加强协调性和注重操作性。首先,国土空间规划应体现战略性。规划需要全面分析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要求,明确规划的战略目标、空间格局和要素配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空间保障。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要求是。要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突出体现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性、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权威性。统一规划数据基础和规划期限,谋划全域全要素、陆海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夯实基础研究,在全面摸清家底、深入分析评价的基础上开展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