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是中国环境保护系统中一个关键组成部分,负责环境监测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根据环境保护部行政体制与人事司的规定,该总站编制为190人,包括1名站长、3名副站长、1名总工程师和29名中层干部(包括4名副总工程师)。
国家监测任务 综合室:汇总制定国家环境监测技术方案,综合评价全国及流域、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编写《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和全国环境质量会商材料等各类综合性环境质量报告(季报、半年报、年报等)。归口编写《重要环境监测信息专报》等各项综合性环境监测专报。
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四级环境监测站:一级站: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二级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省级环境监测中心站 ;三级站:各省辖市设置市环境监测站(或中心站 )(行署、盟可视机构调整后情况确定,暂不作规定); 四级站:各县、旗、县级市、大城市的区设置环境监测站。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级别是总站,最高级别的。
中国的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在2004年已经发展至一个全面的网络。这个网络的核心是一个国家级的监测院,它作为整个体系的中枢,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国的监测工作。在全国范围内,设有31个省级监测总站,这些站点分布在各个省份,它们作为省级层面的监测节点,负责本区域的地质环境监测任务。
落实《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国家环境监测“十二五”规划》。
环境监测的落实方法:强化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和达标验收 根据《关于开展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能力建设,启动全国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各省要积极组织好辖区内市级站和县级站的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争取尽早达到整体验收标准。
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的方法:提高认识,突出重要性 环境监测工作的重点就在监测获取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提供环境质量的各种数据,数据的准确性、科学性、有效性有赖于获取环境要素方法程序的规范性、手段的正确性和分析的客观性。
1、提高我区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现场应急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对区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及时掌握事故现场污染状况,及时测定环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效控制及消除事故污染提供及时、科学依据,特制定本预案。
2、制定监测计划,做好经常性监测、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等工作,并编制监测报告。对排污企业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为排污收费等环境管理提供监测数据。做好监测哨断面水质监测工作,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按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
3、按照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准备,使“测、报、防、抗、救、援”六个环节紧密衔接,形成整体合力,提高对灾害事故发生发展全过程的综合管理和紧急处置能力。 做到平战结合、协同应对。